会员资料保管不力、客户资料外泄的事件使零售业态再次面对营销伦理拷问。
事件:会员忽接莫名电话被追欠款 不交款声称要报警 3月6日,彭先生接到大润发超市香烟柜台的工作人员来电,声称彭先生3月5日在柜台上购买香烟时少付了100元,要求他及时到柜台上补交。彭先生清楚地记得自己3月5日根本就没有到过大卖场购物,他询问来电对方怎么知道是他去买烟?工作人员称,当时的收银条上显示的就是他的会员卡号。 一开始,彭先生怀疑可能是家人或朋友用了自己的会员卡在柜台上购物,于是他逐个询问,但没有一人在当天到过大卖场内买过香烟。 彭先生说,他向该工作人员进行解释后,但对方却始终不依不饶。“接下来两天时间里,她不停地打电话过来,旁边还有一名男子,称从监控摄像上看到当时在柜台上买香烟的就是我,如果我不去付钱,他们还要报110。” “大润发”解释:纯属员工个人行为 无权翻阅客户资料 大润发黄兴店客服部工作人员冯先生向媒体解释,给彭先生打电话是该员工的个人行为,公司事先根本不知道此事。冯先生说,3月5日盘点时,香烟柜台的账目上发现少了100元。根据公司规定,如果有错账,当天的员工是需自己拿钱填补的。因此,该员工通过回忆并查对收银条,找到彭先生的会员号,才发生了向彭先生家拨打电话,追讨烟款的事情发生。目前,公司了解情况后,已对该员工进行了教育批评,并当面向彭先生作了道歉。 冯先生解释,在办理大卖场会员卡时,会员的个人信息就保存在公司的信息库内,只有公司的管理层及相关管理人员才有权查阅会员的个人信息。普通员工,比如此次香烟柜的员工是没有查阅权利的。 得知该员工没有查阅会员资料的权利时,彭先生气愤地说:“普通员工是怎么拿到我家里的电话呢?在会员信息上,还留有我家里的地址,如果这个员工行为更过激一点,带人跑到我家里来的话,那我该怎么办?作为一名消费者,我现在一点安全感都没了。” 笔者在咨询消保委时,工作人员表示,商家在收集会员个人信息后,应管理好会员信息,确保信息的安全,如果造成会员信息外泄,给会员带来生活中的干扰,就侵犯了个人的隐私权。
消费者:常会接到莫名电话 在记者随机走访的10位普通消费者里,有9位都反映曾办过商场、超市、饭店等会员卡,有的更多达七八张。基本都会留下作为会员的个人资料,比如家庭住址、家庭电话、手机等信息,一些商家还会要求提供个人的兴趣爱好、家庭状况、个人照片等。在留存个人信息时,6名读者表示留下的是个人的真实信息,2名读者反映部分信息属实,1名读者反映留下的是虚假信息。 办有2张商场会员卡的消费者李女士说:“商家要求留下个人信息时,我也并未想多,但渐渐地会接到一些莫名其妙的电话促销。这不仅严重影响了我的日常生活,更是觉得自己的资料被人外泄,没有被受到尊重,也十分有不安全感。” 留下真实个人信息的6名读者均表示,在他们所留下的信箱、手机等联系方式上,除收到相关商家的信息外,还常常收到过各类如推销、宣传其它商品的信息、咨询来电。 律师分析:侵权难投诉应加强信息自我保护 根据律师解释,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项人格权,与私人生活息息相关。 各经营场所作为掌握消费者个人信息资料的单位,有义务对消费者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资料采取严密的保护措施,防止信息的泄露。在信息资料的管理上,应设专人管理,其他人不得随意查阅,否则会在有意无意间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 另外,其他人员未经同意获取消费者信息,并擅自与其联系,干扰了消费者的正常生活,也是一种侵权。消费者被无聊的信息干扰正常生活,甚至被骗上当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因现在社会上办理各种会员卡以及参加一些商品活动中,都会被要求留下个人的信息资料,对于这类侵权,我们很难找到真正的罪魁祸首。 因此就目前来说,消费者应做好自我保护工作。倘若发觉有人盗取自己的个人信息资料,就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坚决捍卫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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